基金名稱 路博邁ESG優選平衡基金T月配型(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基金公司路博邁投信
成立日期2024年3月21日基金經理人王昱如鄭吉良 
基金規模(億)0.45台幣 (2025/11/30)成立時規模(億)1.23(台幣)
基金類型股票債券平衡型跨國投資型保管銀行華南商業銀行
計價幣別台幣 定時定額
贖回費(%)T&N類型 : 本基金之每受益權單位買回費用及短線交易費用合計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受益人持有基金未超過十四日者,應支付買回價金百分之零點零二之買回費用)I類型 : 持有未超過30天:應依I類型各該計價級別受益權單位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一乘以未滿日數佔 30 天之比例計算;持有滿三十日者,買回費用為零。
最高管理年費(%)1.8000保管費(%)0.2600
主要投資區域全球 風險報酬等級 RR3
投資區域全球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93162079B 配息頻率月配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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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一)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含特別股、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Warrants)、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二)本基金投資於外國之有價證券為:1、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及特別股)、存託憑證(Depositary Receipts)、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Warrants)、參與憑證(Participatory Notes)、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包括反向型ETF、商品ETF及槓桿型ETF)。2、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含無到期日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券(含無到期日次順位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REATs)、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含應急可轉換債券(Contingent Convertible Bond, CoCo Bond)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 TLAC)債券)及符合美國Rule144A規定之債券)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3、經金管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銷售機構鉅亨投顧,凱基(原:萬泰)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銀行,華南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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