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新光15年期(以上)A-BBB美元電信債券ETF基金
基金公司新光投信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基金經理人張意聆
基金規模(億)181.00台幣 (2024/10/31)成立時規模(億)10.06(台幣)
基金類型跨國投資指數型保管銀行台新銀行
計價幣別台幣 定時定額N/A
贖回費(%)每受益權單位之買回手續費及參與證券商事務處理費合計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一
最高管理年費(%)0.3000保管費(%)0.1000
主要投資區域美國 風險報酬等級 RR2
投資區域台灣,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加拿大,西班牙,盧森堡,卡達,墨西哥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76492552 配息頻率季配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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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1.本基金投資於國內之有價證券為: 中華民國境內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任一信用評等等級之政府公債及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 2.本基金投資於外國之有價證券為: 中華民國境外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任一信用評等等級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及符合美國 Rule144A 規定之債券;前述之債券不含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及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
銷售機構永豐金證券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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